4月17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于晓明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济南、泰安、莱芜三市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通过随机抽检的方式,实地查看了有关企业和单位,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专家检查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充分肯定三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实施“一法一条例”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进一步贯彻“一法一条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要求。
于晓明指出,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和省委工作安排,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依法科学治理,多管齐下,摸准病情,找到病因,开出药方;要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大气污染突出问题,进一步总结经验、强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到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抓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抓好燃煤、城市扬尘、机动车等重点领域整治,强化督促检查, 毫不松懈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推进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省人大代表及有关专家等参加检查,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