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省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改进创新规范乡镇工作,3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带领调研组,赴济南市平阴县、长清区进行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部分乡镇和区县有关部门同志围绕进一步明确乡镇工作职责范围、加强乡镇公共服务管理和执法能力、解决制约乡镇工作发展面临的矛盾问题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并针对乡镇工作立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良指出,党中央历来对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非常重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有关基层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新时期加强基层工作指明了方向,家义书记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会上对乡镇工作也进行部署、提出要求,体现了对乡镇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乡镇干部的关心关爱。乡镇政府是我国的基层政府,作为群众与上级政府机关的桥梁和纽带,乡镇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最广泛、最直接、最密切,是政权的基础、改革的前沿、发展的重点和稳定的关键,其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着民心向背、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王良强调,改革开放以来,乡镇工作日新月异,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随着形势任务变化,乡镇工作遇到一些新挑战、新情况,需要在上位法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对乡镇政府职能职责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乡镇工作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并积极推进,就是要依据上位法,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摸清底数情况、找准矛盾问题、吸收成功经验,加快立法进程。通过制定“立得住、真管用、行得通”的法规,为推动、改进、创新、规范乡镇工作提供必要遵循,使乡镇干部进一步明晰权责、增强干劲、担当作为、服务社会,为基层群众带来更多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